瑞贝卡

时间:2025-07-28 09:48:56 来源:本站 点击:12

一、索赔条件

      于2025年7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7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 0122025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suopeibao@163.com




二维码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