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17年4月25日-2022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2024年7月6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查清该公司的违规事实为: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016年至2020年连续出现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处以总金额超3000万元的罚款。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suopeib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