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

时间:2023-08-08 16:41:36 来源:本站 点击:349

一、索赔条件

于2023年4月28日-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 定,对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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