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

时间:2023-12-07 17:36:27 来源:本站 点击:358

一、索赔条件

       于2023年7月10日-2023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2023 年 12 月 5 日,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董事长承立新先生家属的通知,承立新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常州市公安局 直属分局刑事拘留。同日,公司获悉控股子公司上海润六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亚洲先生正在协助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调查。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 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suopei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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