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1) 于2020年4月30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 于2025年1月24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涉及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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