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及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民索赔预登记启动

时间:2020-09-07 07:08:58 来源:本站 点击:410

       2020年7月4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载明因金贵银业及实控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进行立案调查。虽然金贵银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尚不明确,但是根据金贵银业之前的公告,以及公司和实控人同时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很有可能是因为实控人违规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一、金贵银业相关违法违规事实
       2019年11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关于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2019]718号,认定金贵银业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给予金贵银业及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处分。
       2019年11月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孟建怡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189 号,认定金贵银业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曹永贵所持有的公司被司法冻结情况。
       2020年2月1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认定金贵银业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未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给予金贵银业及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处分。
       2020年6月15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61号,认定金贵银业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出授权额度。
 
二、金贵银业 被立案调查原因分析
       从以上公告来看,金贵银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原因可能是:
       1.金贵银业实控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金贵银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永贵通过向部分供应商预付货款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金贵银业资金,日最高占用额14.42亿元,占金贵银业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99%。
       2.金贵银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 
       2019年8月3日,金贵银业披露曹永贵所持全部金贵银业股份314,470,479股于2018年9月5日被司法冻结,占金贵银业总股本的32.74%。曹永贵未就股份冻结事项及时履行告知与信息披露义务。
       3.金贵银业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8月31日,金贵银业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预计2019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197万元至14670万元。2019年10月31日,金贵银业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实际亏损15.84亿元,与业绩预告差异率为 90.72%。金贵银业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未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针对上述事项给股民的建议
       目前金贵银业还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需要等待证监会调查结束之后才能下定论,从立案到最终的行政处罚,尚需一段时间。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目前对金贵银业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未下发,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我们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积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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