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远大智能的财务造假细节
远大智能的造假行为十分严重和持久。该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6月期间,通过伪造《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同时,在2021年利用一份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收入,导致2019年至2022年期间的多份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至2023年4月29日,公司才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责任人难逃法律责任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远大智能被处以6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康宝华被罚300万元,其他7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450万元。这些责任人在公司财务造假过程中,均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虚假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远大智能已于2025年12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名称前被冠以“ST”。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针对不同公司治理结构混乱、财务造假严重的问题,还可能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此前已有上市公司核心人物被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投资者索赔条件明确
索赔时间条件一般是在违规行为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位投资者的索赔报名,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
针对远大智能:于2020年4月22日-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监管机构正通过不同层次的处罚手段,向市场传递着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本则案例警示着所有上市公司,无论规模大小、行业差异,只有规范运作,才能赢得资本市场的长期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