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6年1月31日-2026年4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文化”)于 2025 年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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