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6年5月2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股份”)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宏达、赵立仁、陈志峰、刘韡、兰佳、汤政、张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71号)。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华宜大厦2号楼10层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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