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药明星”葫芦娃财务造假领千万罚单,索赔通道已开启

时间:2026-05-21 15:20:43 来源:股民索赔宝 点击:441


2026年5月20日,ST葫芦娃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随着处罚的落地,ST葫芦娃长达两年的财务造假被坐实,而因此受损的股民,索赔窗口已开启。

这家以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等产品闻名的药企,在财报上进行了造假。

据海南证监局查明,ST葫芦娃的财务造假手段主要包括“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药品价格”以及“未准确计提费用”。这种操作导致其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出现了严重的失真。

具体来看,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1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7%;虚增利润总额8958.0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6.11%。

2024年半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426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3%;虚减利润总额2766.1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35%。

直至2025年4月29日,ST葫芦娃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该公司财务造假的行为不仅误导了投资者,还直接影响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导致其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不过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公司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海南证监局依法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人员合计拟被处罚2150万元。

基于其财务造假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5月21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葫芦娃”。

值得注意的是,葫芦娃此前被ST,是因为2023年财报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投资者。

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指出,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ST葫芦娃的违法事实已基本清晰,投资者索赔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索赔条件为于2024年4月27日-2025年4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登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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