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发力,2026年7月初,将有两家上市公司彻底告别A股。*ST沪科与太和水相继公告将于7月3日正式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这两家公司在退市前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维权的索赔窗口期已同步开启。
一、*ST沪科: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
6月29日,*ST沪科公告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26年7月3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025年12月12日,*ST沪科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随后拉开了索赔序幕。
尽管公告未披露具体违规细节,但或与公司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便是原控股股东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5年底,这笔陈年旧账余额仍高达约3.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1.63%。由于原控股股东经营停滞、资产被冻结,这笔欠款的追偿工作早已陷入僵局,成为悬在公司头上的一把利剑。
二、太和水:被查实虚假记载
太和水因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3亿元,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由于公司存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已决定对其立案。
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同日,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揭开了更多细节,公司在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回复公告中,明确声称相关工程项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但监管核查发现该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太和水2025年第四季度突击新增15个工程项目,累计确认收入2.1亿元,试图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和提前确认收入进度来拼凑营收达标数据。
这一行为导致其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亏暨风险提示公告》中的营收数据严重失实。
三、投资者维权要求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即便公司股票从主板退市,只要其在此前的经营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导致投资者受损,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ST沪科与太和水的故事,是新“国九条”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加速出清“壳公司”的注脚,也是信息披露违规代价的鲜活样本。
针对*ST沪科:于2025年12月1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2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针对太和水: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此外,根据相关规则,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也可能成为索赔的共同被告,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投资者获得赔偿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