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4月1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 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suopeibao@163.com